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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前一段時間自費上了進修課程,是關於車禍處理的課程,
在課程中聽到了一個新觀念,假設未來這觀念成為新的看法與見解,
個人認為會幫忙部分交通事故的無辜、無意、善良「加害人」,
保險零八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前幾天在準備粉絲頁要分享的貼文時,無意間發現到這篇新聞,
圖片來源 維基百科
前幾天寫了一篇因交通事故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民事判決,
其中比較特別的地方,有一則法院判決的被告是一名職業軍人,
甲因為乙開車的疏忽導致受傷,
醫生在診斷書有註明需家人照顧照顧兩個月,
於是甲請姊姊來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