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媽媽辛苦懷孕10個月,總算將肚子內的胎兒卸貨產出後,

此時身分就變成了新手爸媽,對於新生兒保險也是要趕緊、優先處理,

新生兒的出生週數超過37週或出生體重大於2500克,

在核保評估上是較無危險,但這件經手新生兒保單的投保,

卻是個人第一次看到這個新生兒保單的核保問題,非常特別。

 

 

建議閱讀   新生兒出生了,保險怎麼買?投保觀念看這篇。 

 


 

核保爭點

 

少數一、兩家保險公司,在審核新生兒保單的核保過程中,

比較容易要求保戶提供"幼兒手冊影本"及"新生兒問卷"

如果保單搭配的傷害險額度超過200萬,則會要求提供財務告知書

這次核保人員也是有發照會要求提供幼兒手冊,

結果過一段時間收到的這張暫緩承保的照會單,

其照會單內容還是第一次所看到,如圖所示。

 

 

收到照會單,打電話與核保人員確認做出暫緩承保的原因是甚麼,

核保人員告訴我,依照幼兒手冊上頭圍數值來計算生長曲線低於3%

聽了核保人員的說明後更疑惑,因為這結果是矛盾、邏輯不太合理。

 

因為客戶的小孩出生約半個月後,就趕緊敲定時間填寫要保文件,

本件為108.11.09送件,保險公司在11.25號發出照會要求提供幼兒手冊,

當時幼兒手冊僅在出生狀況記錄表有紀錄,尚未有第一次門診追蹤紀錄

所以,保險公司收到第一次的照會回覆,被保險人已是滿月,

但核保人員卻是以幼兒手冊上僅有的出生紀錄來進行核保評估,

依照時間序來看,以出生時的狀況來評估接近滿月新生兒的核保危險,

這是不太合理的,這也是我向核保人員提出核保爭取的地方。

 

 

危險評估

 

保險契約講求的是對價平衡,講求的是最大誠信

如同開頭的照會單內容,「出生頭圍低於生長曲線百分位標準」

說真的,這個還是我第一次看到這個照會,

比較常見都是體重過輕、不足等原因而無法承保,

上網查了醫學資料,大多生長曲線百分位標準是討論出生時身高、體重,

鮮少資料是在討論新生兒出生頭圍大小問題,

但看了網路資料更覺得這件暫緩承保更有討論爭取的空間。

 

 

論理

 

在電話中我向核保人員表示,我能體會保險公司對於危險評估的重要性,

但請問11/9號為填寫要保書的日期,回覆保險公司的照會是11/25號,

而在第一次照會回覆的幼兒手冊影本是沒有最新量測的數值,

請問12/6號發出的暫緩承保結果,是以哪一天的量測數值來當評估標準?

如同文章開頭提到,聽完核保人員的說明後,

立即表示個人認為不合理、不合乎邏輯的地方,

同時向核保人員要求,讓我們補上幼兒手冊最新的紀錄,

如果看完最新的紀錄仍是暫緩承保的決定,那再看客戶要不要繼續主張。

 

 

論情

 

上段先從合理面跟核保人員表達、闡明,

接著從情 這方面來切入,畢竟從客戶的角度來看,

孩子出生健健康康並沒有異狀,身為父母親想要幫孩子購買保險,

卻可能因幼兒手冊上沒有最新的檢查紀錄而被暫緩承保,

說真的,這樣的結果對於任何父母來說,是一個難以接受的結果,

甚至對於保險會失去真正信心。

 

核保人員聽完我上述兩點的請求、主張後,同意我再提供幼兒手冊,

並表示後續提供的幼兒手冊沒甚麼問題的話,這件就能順利核保,

將最新的幼兒手冊補給保險公司後,過幾天系統就顯示"核保完成",

這件新生兒保單就補救回來了。

 

 

 

看完文章,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或是其他保險問題,

歡迎來信或是加入line@ 提出討論,謝謝您。

加入好友

arrow
arrow

    保險零八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