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保險業以來,深深相信醫療保險可以帶給一個家庭真正的保障及安全感,

前一陣子有客戶保單一直扣不到續期保費,同時也收到扣款失敗的簡訊,

就趕緊與客戶連絡,請他在○○號之前將應繳保費存入扣款帳戶內,

不料在前幾天,登入保險公司的系統卻發現該客戶的保單停效了,

頓時緊張了起來,隔天趕緊替他辦理保單復效,避免保障權益的受損。

 

保單會停效,對於我們來說會有甚麼影響?

依照實務做法,保險公司若在保費應繳日扣不到保費的時候,

通常會以簡訊通知發到要保人手機(有時候業務手機也會),來提醒未如期扣到保費,

在逾應繳日一個月內(各家規定不一定),

持續向約定銀行帳戶或是信用卡申請扣款,當仍未扣款成功,

此時保險公司就會發出催告通知到要保人的住所(保單上的住所地址很重要!)

當催告通知抵達隔天起30天內為寬限期限, 但超過寬限期間仍未交付保費,

保單會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

 

雖然在保單停效兩年內,可以隨時向保險公司辦理保單復校,

但其中關鍵點要看保單是否停效已經超過六個月,

因為對保險公司來說有危險選擇權來決定是否同意保單復效,

可以查詢保險法116條,會透過其他篇文章再與各位聊聊。

保險法116條

 

但醫療險的復效後對於我們保障權益會有甚麼影響呢?

據醫療保險單示範條款來看疾病的定義:

本契約所稱「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或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

疾病定義

 

假設這客戶在停效前已經有因某疾病來申請理賠了,

縱使今天順利完成保單復效,但對於停效前的疾病也就不會再理賠了,

不過這客戶一切身體健康,沒有因為任何疾病來申請理賠過,

同時孩子也剛出生沒多久,正是家庭責任最重的時期,

知道保單停效時趕緊辦理復效,讓他與家庭能受到保險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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