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相信不少消費者、保戶應該接收到

許多關於失能險停售、限標準體承保的消息,

主要是失能險種精算出來的費率與各保險公司要承擔的危險對價來看,

失能風險對於個人、家庭的經濟損害與無形的照顧壓力是相當大

隨著失能險的理賠案例越來越多,保險公司擔心未來的賠率過高,

早期的癌症保險也是如此,投保一單位大概僅百元至數百元的保費,

如今現在規劃一個單位防癌險保費至少是千元以上,而且還不實用,

在今年大幅調整失能險的商品內容、核保規則,讓對價關係能獲得平衡,

不少終身失能險已經限為標準體,等於是體況的要求變得嚴苛許多,

但以被保險人來說,是不是只要有體況就沒辦法購買失能險呢?

延伸閱讀: 買對,轉嫁癌症風險才是真正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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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危險的型態

一般來說,人身危險大概可以區分出四類:

1.固定型危險:代表危險不會隨著年齡增而增加;如:失明

2.遞增型危險:代表危險會隨著年齡增加,

  使得身體狀況會越來越惡化;如:高血壓、糖尿病等。

3.遞減型危險:代表危險會隨著年齡降低,讓危險程度逐漸下降,

  過幾年後身體狀況就會恢復到正常;如:胃潰瘍剛手術完成治療。

4.反覆不定型危險:這型態的風險在核保上會比較困難些

  因為核保人員要了解被保險人的危險是何種型態,

  才能做出正確的核保決定。

 


危險對價的承保條件

 

核保人員從被保險人告知性別、年齡、體況等來確認危險型態後,

對於不同的危險程度,給予不同的核保條件,

當符合或是達臨界值的標準體條件時,應以正常費率來承保,

屬於非標準體,會依照實際情況來給予特殊、不同的承保條件,

所謂的承保條件,是要/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提出要約,

保險公司對於要約的申請,經由核保審核後給予最終的承保對價。
 

常見的承保條件分為:

正常承保、加費承保、批註除外 、延後承保,變更要保內容(少見),

加費承保是依照商品預定的費率加上額外對價的保費,

批註除外是對於被保險人有些微的健康缺陷,

排除在契約承保範圍之外,以代替其對應的加費,

批註除外較常應用在醫療保險上,

針對較容易復發或是未來可能須進一步治療的病史,大多如此。

 


總結

雖然目前有大多數的終身失能險已經要求標準體,

但仍可以從體況來判斷,是屬於何種型態的危險,

若是不會造成保費加費的體況,個人認為仍是有機會送件,

不過換個方向來想,需要長期治療、追蹤的慢性疾病,如高血壓

要再買到失能險的機會應是不高,

建議能考慮以另外保險規劃來做好支付失能風險的準備。

延伸閱讀:簡單聊失能/失能扶助險的功能! (108.02.21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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