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星期與生活有關的社會新聞,屬長榮航空罷工最有關係,新聞連結

上次經歷過華航罷工,2019年中華航空機師罷工事件

這次又面臨到長榮航空罷工,最後受到傷害的是無辜外國遊客與民眾,

從勞資關係的討論、個人行程及旅遊保險等,各項權益難免會受到損害,

「無預警式的罷工,的確對資方會造成很大的傷害,

但是傷害最大的是搭乘飛機的旅客。」

 


 

旅客的無奈

 

長榮空服在108.06.20下午4點突然宣布罷工,

這會讓隨著航班的取消、停飛班次持續增加,

直接影響到不少旅客出國或是返家的行程,

對於已經精心安排規劃行程的民眾來說,無疑是最無奈的一件事情,

投保旅遊不便險的時間點,將能決定能否理賠這次罷工所帶來的損害,

任何人都不希望滿心期待的旅程、行程,

因為不可預料的風險、事故的發生無法如期進行,

這會是一件相當掃興的事情。

 

在出發前投保旅遊保險的意識越來越強烈,但這突如其來的宣布罷工,

讓晚一點投保旅遊保險的民眾相當倒楣,因為「罷工」這保險事故在發生,

當「罷工」與「保險事故」有相當因果關係(例如造成班機停飛或延誤)

保險公司才可以拒絕給付,

在此釐清一個觀念,不是罷工就不能投保旅遊不便險,

更不是罷工,保險公司就可以拒絕給付。

 

要買對險種

 

一般來說,旅遊保障可以分成兩個部分,

一、人身安全與健康;二、是財產方面的保障,

前者是"旅遊平安險",保障人身安全或是在海外期間的突發疾病保障,

若是為罷工導致飛不了或產生其他損失,是完全不賠的;

後者是現在常聽到的"旅遊不便險",主要是產險公司才會發行,

除了旅遊平安險的保障項目外,

還會承保班機延誤、行李遺失、

行程更改或取消等「不便旅途中的事項」的保險,

想要更詳細了解,罷工事件對於旅遊不便險的影響,

歡迎閱讀之前所寫的文章:

航空公司的罷工事件,旅遊不便險就一定賠嗎?

 


 

勞資關係的受傷

 

寫這篇文章時是罷工第六天,長榮航空25日最新航班異動取消112班,

關於這次長榮空服的罷工合不合法,

讓我們先從對於上次華航罷工事件的法院判決來看,部分摘錄:

『…惟勞資爭議處理法並無關於罷工預告期間之規定,

且依前揭勞資爭議處理法關於調解前置、罷工投票等規定

已寓有預告期間之精神由備位原告於105年5月3日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同年6月8日至6月21日舉行罷工投票取得罷工權至同年6月24日正式實施罷工,

期間長達1.5月,被告公司早已知悉系爭勞資爭議內容,

加以被告公司為國內航空產業龍頭,財力資本雄厚,

就可能發生之罷工乙事,有預為準備、採取必要因應措施之能力。…』

 

簡單的說,以目前的勞資爭議處理法來看,

有符合調解前置、罷工投票等程序規定,等於拿到合法的罷工權,

這次長榮空服的罷工,是合乎勞資爭議處理法的規定,應是無太大爭議。

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6 年勞訴字第 224 號民事判決

 

讓我們再次回頭來看,關於華航跟長榮 罷工事件的訴求,

仔細來看,當時華航罷工的訴求,主要是維護飛安安全與工作權,

反觀長榮空服的罷工訴求,看起來是以個人薪資為主,

與飛安安全看不到有具體的訴求,

看起較為薄弱的訴求理由,其實是很難獲得認同

對此,長榮航空有提出相關的回應,(點選了解)

罷工雙方都需付出代價 ,但這次的罷工到底會到哪一天?

仍是一個未知數,時間拖得越久,對這群空服員更沒有退路,

說到底,最後真正受傷的是參與罷工的空服員

在此僅向長榮航空與全體地勤致敬,

希望這件事情能盡早落幕,盡快恢復原先生活步調。

 

註:「禁搭便車條款」,是工會為了保障會員權利,

當資方與工會簽定協議時,非工會成員不得享有與工會成員一樣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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