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一篇文章分享客戶小孩因為住院申請理賠,
保險公司在實支實付醫療險的理賠給付結果是採擇優給付,
但保險公司給付的醫療保險金額有誤的實際理賠案例,
該篇文章中在最後一段有提到,
「正在與保險公司聯繫、確認這個理賠有疑義的地方」,
已經得到保險公司的回應了,接下來會將溝通的過程分享給各位讀者。
詢問與溝通 |
發現當初給付的理賠金額有誤,可能是負責這件理賠的承辦人員,
應該是漏掉一筆理賠金的給付,導致最後的理賠金額有誤,
因此寫了聯繫表給保險公司,請理賠人員將未核付的保險金餘額給付。
客戶投保的實支實付醫療險,投保內容是一天病房費限額為2000元,
客戶在孩子生病住院時,為了能有好的病房及照顧品質,
選擇住一天3000元的單人病房,住院四天的實際病房費用為12000元,
照投保內容來看,保單的病房費限額是不夠填補實際病房費的支出,
不過這張實支實付醫療險有約定"補充保險金"這筆保險金的給付,
照理連同這補充保險金的給付,就能填補這次住院的總花費金額,
當初以轉換日額保險金來給付,其理賠金額為10000元。
保險公司的回覆
保險公司收到聯繫表後即打電話與我聯絡,
在電話裡與理賠人員討論這件理賠狀況,但卻發現到另一個問題,
理賠人員表示,因為當初提供的收據上面是以自費身份就醫,
條款內的補充保險金是要以"健保身份"的住院診療才符合給付要件,
因此,當時擇優給付的理賠決定是沒有甚麼問題的。
聽到理賠人員的說明後,立即跟理賠人員反應被保險人是健保身分就醫,
當初提供兩張收據,一張是健保核付的費用,另一張是以健保的自費費用,
並不是非健保身份就醫,核對一下這兩張收據上的身份就可以知道。
溝通結果與心得 |
每次的理賠金額是否正確,最重要是以條款約定的給付項目為主,
但理賠人員的主觀認知與想法也要特別注意,
題外話,當理賠人員堅持自己看法或是主張保險事故為除外責任時,
請理賠人員將他的主張與原因,清楚寫在拒賠函或核付通知單上。
回到這起的理賠申請,當初僅是單純認為是漏了給付補充保險金,
透過詢問之後,發現原來問題為"是否為健保身份就醫",
最後,理賠人員聽完解釋與說明後,表示會再重新調閱理賠資料,
通完電話沒幾天,保險公司將其未核付的理賠金餘額補齊,
這起保險事故的理賠金額也就正確無誤。
對於文章有不清楚的地方或是其他保險問題,
歡迎來信或是加入line@ 提出討論,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