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看到一個新聞,是一位媽媽帶著年紀3歲的孩子到某店家用餐,
之後孩子不慎將該店家擺設在店內的昂貴音響設備弄壞,
媽媽經由詢問店家後得知該組音響要價將近百萬元(新聞連結),
面臨近百萬的賠償金額,只能自己從口袋中拿出來賠給店家嗎?
是否能透過相關的商業保險來賠償給該店家呢?
責任保險 |
當家中有孩子正對於這社會、環境中事物感到好奇感的階段,
很容易在在日常生活中不慎造成第三人物品的損害,
在商業保險中有一種險種叫做「責任保險」,
主要承擔被保險人責任風險的保險契約,
責任風險就是被保險人依法對於第三人負起民事賠償責任的風險,
就像是這篇新聞,孩子不慎將店家要價近百萬的音響弄壞,
須向店家負起賠償的責任。
大多人對於責任保險的印象
或許是常聽到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三人責任險等汽車保險,
隨著大環境與社會的發生,關於責任保險的種類已經相當多,
例如:專門職業人員責任保險、商業活動及產品責任保險,
甚至是因應生活化的責任保險(汽機車)等保險商品,
正因為不同的環境、領域可能面臨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不同,
商業保險為了符合這些不同的賠償風險而產生出不同的責任保險,
投保責任保險最重要的功能,就是保護被保險人及受損害的第三人,
一方面保護被保險人免於因法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使得個人、家庭的經濟遭受損失風險,
被保險人無須擔心,因是無法賠償而面臨其他法律處罰,
同時讓受損害的第三人能透過責任保險,避免遭受損害無法獲得賠償。
保障範圍與注意事項 |
如同開頭的內容,孩子不慎弄壞店家的音響設備該怎麼賠償呢?
這時候,"個人責任保險"或是"家庭日常生活責任保險"這類保險商品,
能轉嫁因日常生活中不小心造成第三人體傷、財物損害的賠償風險,
只不過通常個人責任保險的額度,大多為數萬元至數十萬元,
鮮少看到有高達百萬元的額度,當碰到這次新聞的案例也是不夠用,
家庭日常生活責任保險的額度會較高些,目前看到最高為200萬元額度。
個人或家庭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為:
其中家庭責任保險對於被保險人的定義:
不過這類型的責任保險都有「自負額」的規定:
簡單的說自負額就是在保險契約所承擔的危險發生時,
雖是賠償金額由保險公司理賠給遭受損害的第三方,
但自己還是要負擔的一部分賠償金,這個就稱為自負額;
大多責任保險的自負額約為2000~2500間不等金額。
保險契約有承保範圍就有不保事項、除外責任,
確認保險公司承擔的風險在哪裡,計算出被保險人相對應的負擔保費,
況且保險是承保"過失"而不是故意行為,
簡單的說,這次新聞的孩子要以不小心闖了禍的前提,
才是符合個人、家庭日常生活責任保險的保障範圍,
如果新聞中的媽媽有投保到這類責任保險200萬元額度
依法要賠償店家的確定金額為90萬元,就算要由保戶負擔部分自負額,
仍是在契約購買額度內,就無需拿出自己的辛苦錢來賠償,
這正是投保責任保險的真正功能。
最後提供個人認為還不錯的家庭責任保險給各位讀者參考。(商品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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