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告, 回答, 專注 

圖片來源 免費圖庫

 

之前有一位保戶來信,希望能替她檢視原有的醫療保單是否完整,

如果有不合適的險種及保障不足的地方,也可以提供建議補強方案,

因為這保戶在調整之前的醫療保單,以現在醫療環境是屬不實用的規劃,

長期令人詬病的終身醫療、終身手術這類保障效益相對較低的險種,

住院一天理賠千元;手術某一個部位理賠約千元至萬元,

這些保險金已經難以足夠填補新型醫療、手術所產生的費用,

因此,保戶與原保單的經手業務聯絡後,

但業務的回覆讓這名保戶感到困惑。

建議閱讀   醫學越進步,終身癌症險/終身醫療險還有用嗎?

 


 

核保規定的修正

 

image

原經手業務的回覆如圖,

讓保戶看到之後第一時間也不知道如何回覆,

只對於這段說明感到相當困惑。

 

原有保單的保險公司是屬於金控體系的保險公司,

以現在的保險市場來看,大部分金控體系的保險公司,

對於理賠實支實付型醫療險應檢附的收據,大多是限正本收據

意思就是部分保險公司只能作為第一家來理賠,

但是不接受以收據影本來申請理賠,

並不代表不能再買第二家、第三家的醫療險,這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在108年11月8日前,不少保險公司為了在市場保有一定的競爭性,

早以內部的核保手冊的規定開放可以用副本收據來申請理賠,

但這項政策的開放卻導致保險市場變得糟糕,

甚至是有詐領保險金的不法情況,

於是在108年11月8日後,正式實施實支實付型醫療險的控管措施。

 

image

 

建議閱讀  實支實付醫療險,不是不能副本收據理賠嗎?

 


 

心得與感想

 

由上述主管機關所公布的行政函釋來看,

已經明確限制每個人可以投保的實支實付型醫療險的張數

並非只能投保一家保險公司,這才是目前的正確訊息。

 

主管機關其用意是希望減少醫療保險金重複理賠的亂象,

不過醫療所產生的費用本就能以金錢來計算出來實際損失,

按照保險學理來看,應要遵守損害填補原則才是,

但現行醫療現況,患者可能要負擔的醫療費用實在太高,

僅靠單一張實支實付已經不夠用,

至少要兩張實支實付醫療險才能獲得大部分醫療費用的填補,

不過個人認為主管機關是以"投保張數"為控制措施,仍有些許的可惜,

因為大多被保險人在年紀還小時,

父母親有替自己投保一張的實支實付型醫療險,

以投保張數為限制,若是買到醫療雜費額度不高的實支實付型醫療險,

三張的限制可能也是無法真正填補實際醫療花費,

如果未來這項控管措施仍有調整機會,

應以"總醫療雜費額度"為限制可能較合適些。

 

建議閱讀  實支實付醫療險,要重大改變了

          如何正確搭配,多張實支實付醫療險?

 

 

看完文章,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或是其他保險問題,

歡迎來信或是加入line@ 提出討論,謝謝您。

加入好友

arrow
arrow

    保險零八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