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在6月30日這一天,是屬於保險業相當瘋狂的一天,

因為許多保險商品相關的政策及修改,

在7月後正式上路,其中影響比較大的是:

1.「責任準備金利率」的調降;

2「最低死亡保障門檻比例的限制」。

 

這會直接衝擊的就是民眾相當喜歡購買、投保的儲蓄保險,

大部分的民眾相信儲蓄保險有著不錯的存錢效益,

但這項新制上路後,足以讓儲蓄保險就此消失,

若要再找尋能具有儲蓄、投資的保險商品,大概僅剩投資型保單,

保險的真正本質是在於風險轉嫁,講求的是保障,

儲蓄保險已經是這波大環境利率下降被取代掉的金融工具,

如今是七月的第二週,

各保險公司推出符合保險新制的商品及投保規則,

接著讓我們看保險業的環境會有甚麼重要變化。

 


 

市場環境變化

 

一、儲蓄保險

在7月1日後衝擊最大的是儲蓄保險這類有"保單價值準備金"的險種,

由於責任準備金利率的下修,會讓保險公司要提存的責任準備金會變高,

那保險公司為什麼要提存責任準備金呢?

簡單的說,責任準備金為了因應未來給付保險金、解約金等費用

所以主管機關就會要求保險公司要預先提存準備金,

那今天要提存的責任準備金利率變得越低,

代表保險公司要提列的責任準備金額越高,

但保險公司本來還是要以營運狀況為考量,

反應在保險商品上,就是保戶要負擔的保費就會變得比較高。

 

其次,是最低死亡保障門檻比例的限制

這點對於儲蓄保險的影響也是相當大,有了最低保障比例的限制,

代表保險公司未來推出的壽險商品要有一定的死亡保障,

也就是說收到的總保險費要再拿出一部分去支付死亡保障的成本,

假設總保險費為100元,原先7月1日前的死亡保障成本只需要5~10元,

當保險公司收了我們所繳付的總保險費,

扣掉死亡保障及管銷成本後剩下來的就是保單價值準備金,

那就依照各保險公司對保單的設計去進行保單價值準備金的滾存等;

而在7月1日之後,當死亡保障的成本可能變成要20~30元不等,

先不考量管銷成本的調整,相同是100元的總保險費,

代表拿去支付危險保障的成本變高,

保單的保單價值準備金(本金)就會變少,

當本金變少,後續的滾存效益也就會變得比較不理想

自然而然,儲蓄保險這類特別的險種算是淡出保險市場,

讓保險業推出的保險商品就會回歸到真正保障的本質。

 

image


延伸閱讀   保險是來填補實際損害,不是賺錢。

 

 

二、保險法107條的新修正

在上個月的時候,立法院三讀通過新修正的保險法107條,

經由總統的公告後在109年06月12日正式生效,

能理解修改保險法107條的善意,或許經歷過幾次重大的社會事件,

希望未滿15歲以下兒童若不幸身故,不要只能退還保險費加計利息,

能有一定程度保險的保障,替家庭經濟能達到填補、補償,

要15足歲以下孩童也應享有保險的死亡給付的功能

但當時市場反應措施會來不及,

因此,主管機關在行政規定上也緊急轉彎,

之前個人也有寫一篇文章來分享個人對於這次保險法107條修正的看法,

建議閱讀  造成市場騷動的保險法107條修正案

 

不過,這107條的新修正,對於幼兒、幼童保單的規劃及投保,

會使得契約核保流程可能會變得較為繁瑣些,

現行規定已經是未滿15歲的被保險人,是以61.5萬元為給付上限,

超過61.5萬元的部分則是無息退還保費,但以保險公司的核保流程來看,

就可能需要簽署一張投保聲明書,才能完成核保來成立保單,

至於回到保險學理來討論,未滿15歲的被保險人是否需要身故給付,

仍有不少的聲音,不論有沒有開放給付身故給付,

最重要的事情,要保護未滿15歲的被保險人之生命及避免道德危險才是。

image

 

 


 

海水退了

 

上段提到的兩點,是個人認為是對保險業產生不小影響的改變,

尤其是當儲蓄保險在保險市場上並非是無可取代的金融工具時,

以數十萬人保險業務員的人數,要如何存活變成最大的考驗,

自從進入保險業以來,深深相信「專業」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有了專業,當客戶碰到保險相關的理賠爭議或是問題時,

才能知道該如何解決、如何處理,這些寶貴經驗轉換成自己的能力,

更是讓自己在保險業,甚至是在客戶心中有著無法取代的地位。

 

保險市場的變化相當大,例如是商品新費率、投保規則的修正,

個人認為對於新生兒保單、幼童保單的規劃會有些許影響,

而07月17日又可能有保險公司要重新修正投保規則,

下一篇會再整理出2020年下半年最新幼兒保單的組合。

 

對於文章內容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或是有任何理賠案問題,

歡迎來信或者是加入line@留言給我,

收到詢問後會儘快給予回覆,謝謝您。

 

加入好友

arrow
arrow

    保險零八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