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時間,有名網友在line@上留言給我,

是關於正本收據實支實付醫療險的理賠問題,如圖

簡單的說,被保險人本身有投保兩張的實支實付醫療險,

在某天因某疾病接受治療、開刀要來申請理賠,

不過這兩張醫療險都要以"正本收據"來申請理賠,

可是正本收據只有一張,那該如何申請兩家醫療險的理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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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閱讀 【醫療收據不見了,還能申請醫療險的理賠嗎?】

 


 

多方思考

 

從留言的內容來看,其實是不知道網友詢問的保單是甚麼時候投保,

因為沒看到這兩張醫療險的保單,無法知道當時投保狀況,

所以在第一時間沒辦法得到一個答案,但面對這個理賠的問題,

能從幾個方向來思考相關的問題。

 

一、核保照會

以現在的核保規則及公會連線通報的情況來看,

若是投保兩張需要正本收據的實支實付醫療險,

勢必會收到一家保險公司的照會單,

會告知已查到同業投保狀況並要求取消投保,

從問題的內容來看,如果沒收到這類的核保照會,

個人從這來判斷,這兩張保單有可能是在民國96年左右投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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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賠申請 

醫療理賠的申請是不是需要正本收據會在條款約定,如圖片一

不過,現在常聽到的可以用副本收據來申請理賠,

但「副本收據」並不會出現在條款裡面,如圖片二

則是在要保書的聲明事項

這才是能以影本(俗稱副本)收據來申請理賠的依據。

建議閱讀 【實支實付醫療險,不是不能副本收據理賠嗎?】

 

不過回到這個詢問的問題來看,若是早期購買的保單,

這段期間經歷過醫療保險單示範條款的重新修正,

或許能隨著條款的變動找到有利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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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據差額給付

這次是涉及到兩張需要正本的實支實付型醫療險但不代表只能擇一,

部分保險公司在理賠申請書上面會有一個收據差額給付證明的申請,

甚麼是「差額給付證明」

指保險公司對於保戶申請醫療理賠要檢附的正本收據沒有全額給付時,

會將實際理賠金額與正本收據金額間的差額開立一個證明文件,

有了這個收據差額給付的證明,

就能向第二張要正本收據的實支實付醫療險來,

申請剩下尚未給付的差額,不是再向第二家申請全部的金額的,

如果第一家正本收據的實支實付沒有全部給付,這方法可以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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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心得

 

由於在民國96年以前才修正詢問投保事項,但在修正詢問事項之前,

保險公司沒有問到過往的投保史,也是沒有違反當時任何的法令,

若要這兩張實支實付醫療險都依約理賠,目前找不到法理來支撐,

基於損害填補原則,保險契約的給付應是不能超過實際醫療費用支出,

再次詢問,得知這次開刀產生的實際損害金額也已經獲得填補,

除非是第一家的醫療理賠金是無法填補醫療費用,

再以收據差額來向第二家來申請,這樣遵守損害填補的精神,

 

 

以上討論案件狀況大多屬於個案處理,非明確通案做法,

對於文章內容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或是有其他保險問題、理賠爭議,

歡迎隨時來信或是加入line@ 、 Telegram 留言給我,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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