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段時間,保險商品傳出許多震撼消息與新聞(連結點我)

除了今年初開始,各保險公司陸續停售的失能險外

金管會保險局也要出手管理儲蓄保險(俗稱儲蓄險)

另一個重要消息就是討論多年的實支實付醫療險問題將要處理了

近年來,每一年的保險市場都有很大的變化,

在之前文章已經有寫到關於這波失能險可能帶來的影響,(點選閱讀)

儲蓄保險的影響,正反兩端的看法都有,

重新設計儲蓄保險並非壞事,讓這類保險商品變得更明確,

回歸成真正的保障商品,或是成為真正儲蓄的純年金商品皆為變通方式,

不久,保險公司要以核保作業規範來控管投保實支實付的總上限

透過內部作業的改變來限制核保,對消費者來說會帶來甚麼影響呢?

 


 

就是搶時間

 

這次關於實支實付醫療險的修改,

因為不是修改法令而是修改招攬核保作業自律規範

來限制每一被保險人投保實支實付醫療險的總上限,

並會在數周內會報送保險局備查,只要保險局一核可,

最快今年下半年就有可能實施。

 

在實施日期前,已購買超過2家2張實支險,

雖然在續保時可不適用新規定,

但實支實付險張數未低於2張前則不能再投保新保單,

特別注意實支實付傷害醫療險與住院醫療險,可分別計算張數。

 

以實施時間的前後來討論:

一、實施前已購買超過2家2張實支險,「續保時」可不適用新規定:

新規定上路前已投保超過2家公司、2張實支實付醫療險,

在續保時不適用這項新規定,

代表已生效的多張實支實付醫療險不影響

但實支實付醫療險「未低於2張前」,不能再投保新保單。

 

二、實施後,僅有一張實支實付醫療險的情況下才能投保第二家,

最多以兩張實支實付醫療險為限,之後無法再投保3、4、5張以上,

但這之後可能會有一個問題,因為實施後每一被保險人頂多是2張,

但各保險公司的醫療險種,可能會再推出更有競爭優勢的商品,

照預計修正核保規範來看,要低於2張實支才可以投保新保單

這時候若要再換成新的實支實付醫療險,

勢必要終止一張已成立的實支實付醫療險才可以投保,

那新、舊實支實付醫療險之間的疾病空窗期怎麼辦?

這值得思考,該如何挑選醫療險種才不影響被保險人的權益呢 ?

 


 

損害填補原則

 

實支實付醫療險,近年來變得相當重要的原因有二:

一、健保新制度的實施,讓平均住院天數下降,

    傳統定額給付醫療險已經不實用;

二、醫學技術的進步,許多新式治療技術不在健保給付範圍內,

    讓患者要負擔的醫療費用持續墊高。

消費者投保實支實付醫療險其主要用意,在健保制度與醫學技術的進步,

健保不給付的自費項目增加情況之下,實際醫療花費越來越高,

實支實付醫療險的設計初衷即是填補民眾的實際醫療支出

但僅一張實支實付醫療險,可能無法填補保戶住院時的實際醫療開銷

為了符合現今醫療需求,在醫療保障的部分就會選擇雙實支實付醫療險。

 

今天住院的實際醫療花費1萬元,而我有投保2張實支實付醫療險,

從保險利益來看,當保險事故的發生(住院)而遭受損害(實際花費),

就能依契約向A、B兩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總理賠金額為2萬元,

當理賠金額越多代表應收純保險費就會越多,

姑且先不討論,普遍業務員對於雙實支實付的銷售說法如何,

但想要理賠得多就要付越多保費,這是不變的道理。

 

從保險學來看,能用金錢來衡量的損害應適用損害填補原則

在生命或是身體上保險事故發生而喪失其正常收入或是額外費用

這些經濟損失應得到填補,來維持個人或是家庭的原有利益,

實支實付醫療險是對民眾因意外或罹病所產生醫療支出進行填補,

具體損害(醫療費用)多少,在購買額度內就應給付多少理賠金,

如果無形間損害如:請假薪資補償、看護費用等也要納入規劃評估

在這種銷售氛圍下,買再多張實支實付醫療險都會不夠用

 

以個人經驗來看,消費者購買保險的預算其實是有限,

在本身能負擔能力範圍,將無法承擔的風險優先做好轉嫁,

況且人的風險不單只有「住院」,

其他造成嚴重經濟損害的失能、身故、重疾(癌症)等大風險,

也是不能忽略,如同之前文章提到,

希望未來能推出高自負額型實支實付醫療險

將繳交住院保障的保費會降低,以節省保險費的支出,

就有更多的保費預算用可以來投保更重要的失能險、重疾險等。

歡迎閱讀 如何正確搭配,多張實支實付醫療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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