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位客戶跟我說,

因為膝蓋挫傷接受注射治療,

不知道她投保的傷害醫療能不能理賠?

聽別人說,注射治療是不理賠,所以有點擔心。

能理解保戶的擔心,在正常情況下購買保險總是有個期待性,

希望當真正需要時,能替我們填補實際醫療花費,

以這實際經手的理賠申請,看到底賠不賠。

 


 

涵攝 概念

 

任何保險事故能不能理賠,

要判斷保險事故是否符合保險契約的承保範圍

將具體的案例事實,放置在特定法律要件之下,所得到一個結論,

如圖,為客戶提出的診斷書及保險契約部分條款。

 

 

診斷書上描述的事故與保險契約的承保範圍互相對照後,

有「符合」 跟 「沒符合」就能得到一個結果,

若有,原則上代表是有"左膝挫傷就醫"這件事情的發生

況且保險公司對於左膝受傷認為是屬於意外事故不多爭執,

從條款字義來看,既然是因意外事故而至醫療院所治療,

保險公司就需要依約理賠保戶實際支付的醫療費用

每次治療費用約為6000元左右,三次就診的花費大概是1萬8千元,

如 某一次就診醫療費用的單據(收據)。
 


 

以下保險公司的核付通知

 


 

結論

 

一般在理賠申請時,保戶要證明保險事故是發生在契約承保範圍,

證明保險事故是傷害險的意外事故,提供客觀證明文件最為理想,

相較於診斷書來看,其實病歷上的紀錄會更加清楚、明確,

反之,保險公司要以"不在承保範圍"或是"除外責任"來拒賠的話,

就要由保險公司來舉證,一但無法舉證那就需要依約來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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