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位客戶跟我說,
因為膝蓋挫傷接受注射治療,
不知道她投保的傷害醫療能不能理賠?
聽別人說,注射治療是不理賠,所以有點擔心。
能理解保戶的擔心,在正常情況下購買保險總是有個期待性,
希望當真正需要時,能替我們填補實際醫療花費,
以這實際經手的理賠申請,看到底賠不賠。
涵攝 概念 |
任何保險事故能不能理賠,
要判斷保險事故是否符合保險契約的承保範圍,
將具體的案例事實,放置在特定法律要件之下,所得到一個結論,
如圖,為客戶提出的診斷書及保險契約部分條款。
診斷書上描述的事故與保險契約的承保範圍互相對照後,
有「符合」 跟 「沒符合」就能得到一個結果,
若有,原則上代表是有"左膝挫傷就醫"這件事情的發生,
況且保險公司對於左膝受傷認為是屬於意外事故不多爭執,
從條款字義來看,既然是因意外事故而至醫療院所治療,
保險公司就需要依約理賠保戶實際支付的醫療費用,
每次治療費用約為6000元左右,三次就診的花費大概是1萬8千元,
如 某一次就診醫療費用的單據(收據)。
以下保險公司的核付通知
結論 |
一般在理賠申請時,保戶要證明保險事故是發生在契約承保範圍,
證明保險事故是傷害險的意外事故,提供客觀證明文件最為理想,
相較於診斷書來看,其實病歷上的紀錄會更加清楚、明確,
反之,保險公司要以"不在承保範圍"或是"除外責任"來拒賠的話,
就要由保險公司來舉證,一但無法舉證那就需要依約來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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