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媽媽辛苦懷孕10個月,總算將肚子內的胎兒卸貨產出後,
此時身分就變成了新手爸媽,對於新生兒保險也是要趕緊、優先處理,
新生兒的出生週數超過37週或出生體重大於2500克,
在核保評估上是較無危險,但這件經手新生兒保單的投保,
卻是個人第一次看到這個新生兒保單的核保問題,非常特別。
核保爭點 |
少數一、兩家保險公司,在審核新生兒保單的核保過程中,
比較容易要求保戶提供"幼兒手冊影本"及"新生兒問卷",
如果保單搭配的傷害險額度超過200萬,則會要求提供財務告知書,
這次核保人員也是有發照會要求提供幼兒手冊,
結果過一段時間收到的這張暫緩承保的照會單,
其照會單內容還是第一次所看到,如圖所示。
收到照會單,打電話與核保人員確認做出暫緩承保的原因是甚麼,
核保人員告訴我,依照幼兒手冊上頭圍數值來計算生長曲線低於3%,
聽了核保人員的說明後更疑惑,因為這結果是矛盾、邏輯不太合理。
因為客戶的小孩出生約半個月後,就趕緊敲定時間填寫要保文件,
本件為108.11.09送件,保險公司在11.25號發出照會要求提供幼兒手冊,
當時幼兒手冊僅在出生狀況記錄表有紀錄,尚未有第一次門診追蹤紀錄,
所以,保險公司收到第一次的照會回覆,被保險人已是滿月,
但核保人員卻是以幼兒手冊上僅有的出生紀錄來進行核保評估,
依照時間序來看,以出生時的狀況來評估接近滿月新生兒的核保危險,
這是不太合理的,這也是我向核保人員提出核保爭取的地方。
危險評估 |
保險契約講求的是對價平衡,講求的是最大誠信,
如同開頭的照會單內容,「出生頭圍低於生長曲線百分位標準」,
說真的,這個還是我第一次看到這個照會,
比較常見都是體重過輕、不足等原因而無法承保,
上網查了醫學資料,大多生長曲線百分位標準是討論出生時身高、體重,
鮮少資料是在討論新生兒出生頭圍大小問題,
但看了網路資料更覺得這件暫緩承保更有討論爭取的空間。
論理
在電話中我向核保人員表示,我能體會保險公司對於危險評估的重要性,
但請問11/9號為填寫要保書的日期,回覆保險公司的照會是11/25號,
而在第一次照會回覆的幼兒手冊影本是沒有最新量測的數值,
請問12/6號發出的暫緩承保結果,是以哪一天的量測數值來當評估標準?
如同文章開頭提到,聽完核保人員的說明後,
立即表示個人認為不合理、不合乎邏輯的地方,
同時向核保人員要求,讓我們補上幼兒手冊最新的紀錄,
如果看完最新的紀錄仍是暫緩承保的決定,那再看客戶要不要繼續主張。
論情
上段先從合理面跟核保人員表達、闡明,
接著從情 這方面來切入,畢竟從客戶的角度來看,
孩子出生健健康康並沒有異狀,身為父母親想要幫孩子購買保險,
卻可能因幼兒手冊上沒有最新的檢查紀錄而被暫緩承保,
說真的,這樣的結果對於任何父母來說,是一個難以接受的結果,
甚至對於保險會失去真正信心。
核保人員聽完我上述兩點的請求、主張後,同意我再提供幼兒手冊,
並表示後續提供的幼兒手冊沒甚麼問題的話,這件就能順利核保,
將最新的幼兒手冊補給保險公司後,過幾天系統就顯示"核保完成",
這件新生兒保單就補救回來了。
看完文章,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或是其他保險問題,
歡迎來信或是加入line@ 提出討論,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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