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兩年來,各保險公司已經重新調整失能保單的內容及費率,
在2019年底,有少數幾家保險公司最後告公失能保單的停賣日期,
因為保險公司承受不住失能險的損失過高且保費低估,
在2020年要推出新費率的失能險,其費率調漲的幅度約為20~30%,
在去年底也接到不少詢問電話,想要趁舊費率調整前趕緊替自己投保,
其中有位讓我印象深刻,提到:
『因為從小有心臟病史的關係,不知道能不能投保?』
各位讀者若身為保險業務員,這體況問題有沒有通過核保的機會呢?
契約成立的過程 |
一、詢問
在電話中,大概詢問了這位詢問者關於心臟病史的狀況,
原來這體況是在20年前的健康檢查所發現的,當時進行了修補手術,
這20年的門診追蹤,醫生告知追蹤情況相當良好,
從醫學的角度來看,這心臟病史應是屬於穩定病況,
但從保險公司的角度來看,雖這病況在這20年間沒再發生甚麼狀況,
保險承保的是一個「風險」,最後可能以加費來承擔這個風險。
二、核保過程
確認了這病況的病程狀況,以個人經驗判斷這是有通過核保的機會,
不過長期都有在門診追蹤,這是符合健康告知書上的五年內詢問事項,
通常有體況的存在,保險公司在核保審核時會要求提供相關病歷,
甚至會要求被保險人去配合的醫院/診所來進行體檢。
收到保險公司的照會通知後,要請客戶準備相關的病歷及去做體檢,
不過這病歷上面有兩項對客戶不利的症狀描述,
這兩點症狀的敘述會影響到保險公司的核保評估,
在追蹤病歷上出現了"三尖瓣逆流"及"疑似血管阻塞"的情況。
查詢了相關醫學資料,對於這兩症狀的了解,
前者逆流情況的發生原因,應該是原先心臟病史在術後的遺留症狀;
後者阻塞其況的發生原因,這部分就會讓我較謹慎地來看待,
因為有很多原因會導致血管阻塞,可能因為長時間的飲食狀況不佳、
也可能本身血管出現組織硬化,代表體內可能有嚴重狀況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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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臨床醫學與保險醫學的不同
提供病歷及配合體檢,在今年三月多收到保險公司的核保照會通知,
這件的審核結果是以加費50%來承保,個人收到這通知時感到有些意外,
但後續卻衍生出另一個問題。
因為客戶在投保這張保單前,在20年前已經這家保險公司購買保單,
只不過前張保單的保險公司因公司營運狀況的關係已經不存在,
與現在的保險公司合併為一家,相關併購資料請點選。
當時客戶在購買舊保單時,在要保書上也有據實告知心臟病史,
但當時是以標準體承保,同時也沒有特別將已治癒體況批註除外,
因此,新保單要以加費50%來承保,客戶對此感到疑惑不太能接受,
實際上,醫學上是以「臨床醫學」,保險是以「保險醫學」來看待,
再用更簡單的說明,臨床醫學是依照病患的症狀給予正當的治療,
經過治療後病患若無其他不適症狀或感覺即可;
反觀保險醫學除了看當下症況是否會造成影響健康因素外,
更要以這症狀(危險)是否有潛在風險、
在未來會不會衍生出其他後遺症或是併發症,
也從被保險人的年齡、性別、身體狀況等各方面來進行核保評估。
關於核保醫學更詳細的內容,請閱 人身保險核保與理賠(第三版)
四、溝通看法
客戶對於這加費幅度一開始是較不能接受,
但保險公司也是本身核保上的考量,況且病歷上也有較不利的體況敘述,
以個人過往的經驗來看,這個核保結果已經是很好的結果,
再者,個人也沒辦法保證可以找到願意承保的第二家保險公司,
經由思考之後,這張保單就順利成立出單。
個人心得 |
有體況要買保險,以現在各保險公司的核保作法的確比較不容易,
況且若是投保失能險,對於體況的標準甚至更嚴苛些,
因為有體況的發生,特別是重要器官或者是免疫系統相關的病史,
代表未來的風險發生機率會比身體健康的人來得高一些,
當保險公司願意承擔這些風險,多付出些保費來換自己的保障,
這也是維持保險制度的重要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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