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底到今年一月,保險市場碰上史無前例的失能險停賣潮,
大部分保險公司不再躺失能險這損率超高的險種,
因此,不少消費者聽到這消息後,都趕著在停賣日期前趕緊投保,
要趕在最後一天讓自己的要保申請能送出,能買到這張重要險種,
不過在停賣商品的送件,有件事情要特別注意,
當發出照會通知的話,可能影響到原契約的生效日,
這樣子可能會讓被保險人無法買到停賣商品,
而在這次的停賣,我還真的碰上這件事情,
後續趕緊與保險公司溝通、補救之後,還是順利解決這件事情,
那麼是發生什麼事情呢?
接下來會透過文章將整件事情的發生經過呈現出來。
處理過程 |
核保送件
由於今年一月底有一張高CP值的失能險種要停賣,
因此,部分客戶在一月初就請我趕緊協助出單,
儘可能避開月底案件量最大的時候送件,
再次提醒對於停賣商品的投保,要留意「授權收取保費」的順利,
不論是以信用卡或者是金融機構轉帳的方式,都要再三的留意,
當保險公司無法順利完成扣款時,那送件時附上的授權書就不生效力,
各家做法不同,有些會讓被保險人重新更換新的授權書,
或者是換成劃撥及超商繳費的方式來補救,
但按契約法理來說,當改以其他方式來補救這都會影響契約生效日,
這千萬要特別留意。
然而,這位客戶在今年一月出送的件是先收到保險公司發出通過核保的通知,
結果,過了幾天卻收到「核印失敗」的通知照會,
照會單上面的說明,因為核印失敗會影響生效日所以無法附加失能險,
詢問了該保險公司的窗口,得到的回覆是說公文有寫且沒辦法提出異議,
突如其來碰到這個囧境,有沒有機會來補救了。
主張論點
想不到第一時間跟窗口反應得到結果,卻是如此強硬的回覆,
透過溫柔的書面文件替客戶提出有利主張,
希望能與保險公司有一個「對話權」,
並且表明保險公司這樣子的做法並非無可議之處,
希望能給予更換授權書的機會。
契約成立
在這份充滿溫度的書面文件,有特別提到發出核保完成的通知,
當有收到這個通知代表保險公司已經接受我們提出的投保申請,
代表契約已經成立了。
因為保險契約是一種不要物契約,也就是諾承契約,
當要保人把要保書寫好交給保險公司,在法理上稱為『要約』;
當保險公司有發出核保通過、完成的表示,稱為『承諾』,
並不以有沒有收取保費當作契約生效的要件 ,
但部分財產保險是屬於要物契約,最常見就是汽車保險,
除了提出要約、保險公司要承諾,還要先交付保險費,
完成上述的動作之後,保險契約才是真正生效。
基於保險契約是屬於不要物契約,當收到保險公司的通知之後,
在法理上,這契約已經是屬於成立,
至於轉帳授權書的核印失敗問題,
僅跟授權保險公司從要保人帳戶扣款的事情,
這部分與保單有沒有生效本就沒太大關係,
況且授權書上寫的條款也僅約定「授權書不生效力」,
雖然發出的公文提到授權失敗不接受更換授權書,不得異議;
但這只是保險公司內部的行政規定,是無法拘束契約當事人,
既然不影響契約的效力,就替換授權書來重新授權扣款的機會才是。
最後結果 |
保險公司收到我所寫的函文之後,再次給予重新更換授權書的機會,
最後,保險公司也已承保這張保單,
更讓客戶順利投保到這張高CP值的失能險種,
而這件問題的處理結果,讓我更加清楚關於契約生效的法理,
雖然,這件在法理上是站得住腳,
但還是提醒各位消費者,要購買停賣商品的時候,
還是要再三確認授權的繳費方式,不然可能會影響發單的時間。
對於上述個案處理有不清楚的地方,
或是有其他保險問題、理賠爭議,
歡迎隨時來信或是加入line@ 、 Telegram 留言給我,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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